岗位职责:
1.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,维护厂区的正常工作秩序;
2.全厂的安全防范:机器、设备、车辆、材料等的防盗、防破坏,各级主管及员工的人身安全,各种内盗、外盗、联合盗的防范;
3.坚守岗位、忠于职守、提高警惕;要尽心尽职、积极主动地完成公司交给各项保安工作任务;
4.对外来人员的身份、证件和所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、登记;
5.对出入公司大门的车辆、货物进行检查、核实;
6.按时交接班,并认真做好各种交接事项及有关记录;
7.在本厂厂长的直接指挥下,应对各种突发事件;
8.日常训练、出入登记、监督以及相关厂规、厂纪的监督与处罚;
9.主管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岗位要求&工作时间:
1.持有保安或消防上岗证或军队退役证、公安局下属保安公司保安人员、公安/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;
2.24小时,上一天休一天,夜间巡逻两次。